辽宁省水利厅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提醒函

 

各市水利(水务)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日,水利部发了《关于做好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提醒函》(监督安函〔20253号),指出2024年我省各级水利部门千次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切实解决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危险源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六项机制”建设推进不均衡、安责险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提醒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六项机制”建设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辖区内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要做到主官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导、亲力亲为,确保2025年底前辖区内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运行管理单位实现“六项机制”全面落实见效。要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六项机制”建设协同推进,指导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源头抓起,抓实风险管控六个环节,有效发挥安责险的服务保障效能,真正实现风险防范全面、消除隐患及时、遏制事故有效。

、正视问题短板,切实提升隐患排查实效

2024年,我省水利行业领域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37个,其中只有4个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且排查数量仅为6个。由此可见,多数单位仍存在重事故轻隐患的误区,甚至将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隐患混为一谈,存在未发生事故即无隐患的错误认知,从而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看不到、挖不出、查不实等突出问题。各单位要正视问题、走出误区,切实提升隐患排查能力,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真正把问题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辖区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机制,切实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质效。要高度关注长期未排查出事故隐患的单位,加强重点指导和监督,督促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一线员工主动查找事故隐患。要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讲解读,确保生产经营单位能够准确识别并有效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同时要将重大隐患排查整改纳入执法检查必查项,对主动报告并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依法免于处罚,形成正向激励。

、加强督导检查,强化重大隐患倒查问责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督导检查力度,聚焦安全风险大、事故易发的重点工程,兼顾好其他工程,紧盯高边坡、深基坑、围堰、隧洞施工等事故易发多发点位,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凡被市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督导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若地方自查中未排查发现或未督促整改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隐患排查长期零报告但被查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地区,将在全省水利系统进行通报对因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应急值守响应

当前,五一节日临近,加之汛期将至,水利工程建设已全面进入复工复产阶段,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并不断加大,全省水利行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确保思想认识上坚定到位,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到位,坚决堵塞安全监管盲区漏洞,树立树牢底线思维,坚决守住安全红线。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双岗制”,紧盯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监管手段,从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的各个环节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安全防范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督导到位,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即发即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和信息倒流,确保节日期间水利行业形势持续稳定。

 

辽宁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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