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水利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部门,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监督〔2025〕127号)和《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25〕7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省2025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省水利厅定于2025年6月份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制定了《辽宁省水利厅2025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水利厅
2025年5月29日
抄送:辽宁省水资源管理和生态环保产业集团。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固本强基、提质强能。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和省安委办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提升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应急能力和安全意识,确保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营造安全稳定的水利环境。
1.领导干部学论述谈安全活动。6月上旬,省水利厅集中组织厅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1次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学习。厅直属各单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重要论述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活动,推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开展“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详见附件1)。省水利厅邀请厅直各单位、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六项机制为抓手、消防安全为重点、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为内容撰写署名文章。文章应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观点鲜明、层次清楚、文字简练(字数在2000字左右)。请于6月8日前将稿件报厅监督处,所征稿件将择优在省水利厅网站及辽宁水利公众号刊登。
2.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6月5日至6月30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本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和辖区内所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水利部开展的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答题活动(详见附件1)。厅机关各部门、厅直各单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确保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网络答题活动,鼓励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答题活动结束后,水利厅将对各单位参与答题活动情况将进行全省通报。
3.消防安全培训活动。6月中旬,省水利厅将组织厅机关各部门、厅直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消防安全主题宣传片,并邀请省消防协会消防安全专家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讲座,有效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对驻园区各单位消防操作管理重点人群开展消防业务专题培训,切实提升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实操能力水平。驻厅园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办公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活动,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开设“消防知识进企业”等宣传活动。
4.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活动。6月中旬,省水利厅组织厅机关各部门、厅直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协同作战能力,强化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实战化模拟应急演练。
5.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省水利厅将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和指导帮扶行动,以安全宣传“五进”为牵引,会同省水利行业协会深入企业、工程一线开展安全教育宣传。6月16日,水利厅将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主题活动,重点围绕火灾事故危害、消防安全常识、安全风险防范、安全隐患有奖报告制度等方面进行宣讲科普,有效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各地区要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扩大社会宣传覆盖面。
6.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按照省安委办接续部署的有关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动火作业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等通知要求,有机结合当下正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组织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办公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围绕建设施工安全、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食堂燃气使用等方面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无死角。
7.“一件事”全链条整治行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全省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为契机,扎实开展“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和指导帮扶,促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大河道管理范围内跨河道的浮桥吊桥类设施方案审查力度,对未经审查同意开工建设等行为严厉查处,指导督促对影响行洪安全浮桥的拆除,配合相关部门强化水利风景区内浮桥吊桥类设施监管。要加强地方铁路沿线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依法查处河道采砂淘金、疏浚作业、拦河筑坝等危及地方铁路安全的行为。
8.安全应急科普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参与省安委办组织的全省应急科普讲解大赛,充分利用科普基地、体验场馆等,组织应急科普讲解员、志愿者开展安全宣讲,普及应急知识。要围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等,组织创作短视频、微短剧等科普作品,利用各类载体广泛刊播,省水利厅将择优在省水利厅网站及辽宁水利公众号刊登。
9.“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省水利厅将按照《通知》要求在6月份同步开展“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2025年12月底结束。各地区、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水利安全生产先进事迹的报道工作(详见附件2)。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前我省水利工作实际,创新宣教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教格局。要拓展宣教渠道,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全行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统筹推进,强化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严格按照《通知》里“一条主线”、“两个重点”、“三大行动”、“六项活动”、“五个基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加大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力度,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把各项宣教活动与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结合,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推进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促进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请各单位于6月27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电子版和加盖公章PDF版)报送至厅监督处,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可随时报送。
联 系 人:陈宇飞
联系电话:024-62181308;668289
电子邮箱:lnsljd@163.com
附件: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附件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pdf